反驳:消费品进口关税大降,跨境电商或遭重大打击?
跨境电商研究中心 每天为您提供新鲜有价值的跨境电商资讯! 创始人李鹏博简介:通拓科技集团合伙人,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副秘书长,中国贸促会跨境电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香港跨境电商协会荣誉会长,著有畅销书《揭秘跨境电商》/《进口跨境电商启示录》/
(本文作者李鹏博系深圳通拓科技合伙人/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副秘书长/中国贸促会跨境电商水平测试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/业内畅销书《揭秘跨境电商》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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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奶粉新政落地的消息刷爆朋友圈。新政全称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,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,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。我昨晚正好受邀在中日商务高峰论坛群分享,有朋友提出了关于奶粉新政的问题。
奶粉新政落地,与跨境电商是否有关?
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用“是”和“否”直接回答的问题。在我展开分析之前,先看下奶粉新政的内容:
一是设立注册门槛,提高生产要求。这意味着我国对奶粉的监管由工厂注册升级为产品配方注册,属于药品级别的管理,准入门槛大大提高。
二是限制配方数量,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。这将规范行业配方泛滥的不良现象,防止消费者被琳琅满目的配方误导。
三是规范标签标识,对标签、说明书表述作出细致规定。例如,不能使用“进口奶源”“源自国外牧场”“生态牧场”“进口原料”等模糊信息,而应该标明具体来源地或来源国。
四是明确监管要求与申请人法律责任,旨在以政策制度倒逼企业改革,提高产品质量标准。
显然,奶粉新政较现有的管理政策更为严格。我们知道,进口跨境电商中最大的类目是母婴,而母婴中最大的品类就是奶粉。奶粉新政针对的不仅是国产奶粉,还包括进口奶粉。既然是进口奶粉,当然就包括一般贸易进口的奶粉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奶粉了。此前,关税司发布了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:
根据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。由于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》仍在制定过程中,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,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。
从2018年1月1日起,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,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,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。届时,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,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。
因此,从这个角度看,奶粉新政与跨境电商息息相关。未来,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奶粉将严格执行奶粉新政,必须进行产品配方注册。
但是,我们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处于“一年暂缓”期。根据我的理解,在这期间,不管关于奶粉的新政如何变化,均不受影响。正如海关总署在《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》所明确的,在2017年5月11日之前,无论是网购保税还是直购进口,都暂不执行“正面清单”中关于化妆品、婴幼儿配方奶粉、医疗器械、特殊食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、注册或备案要求。从这个角度看,在一年暂缓期内,奶粉新政与跨境电商无关。
反驳:消费品进口关税大降,跨境电商或遭重大打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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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暂缓期后怎么办?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政策红利肯定要褪去,毕竟,在新《食品安全法》中都已经明确了配方奶粉的产品注册要求。实际上,我们现在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,不管是1210模式下的网购保税,还是直购进口,都是与上位法不符的。
法律不可能是短期内修改的,因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一年后突破的可能性不大。对于企业来说,做一般贸易,辅以电商销售,也即“进口跨境电商B2B”,才是大方向。当然,直邮的布局也必不可少。至于保税,谨慎行之。
说明:
1.以上“奶粉”指婴幼儿配方奶粉;
2.以上“跨境电商”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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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鹏博:终于,中国引领全球贸易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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